自“数据二十条”发布以来,数据资产已经明确成为生产要素的第五大要素,数据资产亦成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数据资产已然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重要抓手,数据资产必然会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如何发现数据资产的价值,挖掘数据资产这座“金山”,充分发挥数据资产的生产要素基础性作用,估值是必要前提条件。
CVA协会从2023年起便开始着手深入研究数据资产估值体系,同时,我们在近期也收到很多来自于持证人的呼声和需求,希望更系统了解数据资产入表和估值方法。因此本次协会特别安排数据资产估值的专场讲座,为数据资产估值领域的学习者和研究者提供了启发和引导。
2024年6月29日(周六),我们邀请了在数据资产入表及估值方面有深厚经验及研究,并且参与主导多项数据资产估值项目的肖池军老师为大家进行讲解。讲座将从“数据资产化背景、与数据资产收益相关的迷糊概念、数据资产的估值范围与应用场景”这几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介绍,为了更好地理解数据估值范围,根据数据的更新特点,创新地提出了时段数据和全时数据的概念,并将为大家详细阐述不同的应用场景确定不同的估值范围的适应性,同时将解决有时期经济效应(时效性)的时段数据如何破局创新型地预测其未来收益,最后通过三步曲实操方法将时段数据产生的收益从全时数据收益中分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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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池军
➣ 注册估值师(CVA)、执业资产评估师、知识产权师、数据资产评估师;
➣ CVAA专家委员会成员,高级技术经纪人、科技评估师,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 现任广州知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评估师、副总经理,先后负责近500项企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目的涉及投资、融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
➣ 多年研究数据资产价值估值的经验,出具了广东省第一份企业数据资产价值咨询报告,广东某数据资产入表会计师服务团队的合作人,多个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和培训讲师,著有论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收益法下静态估值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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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意见有20条内容,简称“数据二十条”。
财政部2023年8月《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2023年9月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发布《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23]17号】
2023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23〕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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